无疑,暴力杀医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据莱钢医院出示的会议记录显示,陈家亲属离开后,莱钢医院又连夜召开了一个会议,经讨论认为陈建利女儿的死因系严重感染引起的器官衰竭、败血症,治疗、抢救规范,措施得当,无半点瑕疵。
当年凶案发生在外科楼5楼 王志花对这一说法完全不认可,她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过抢救,自从孩子被送入新生儿病房,她再未见过孩子,直到最后一次李宝华准许她进入,她将孩子抱了出来,而那时陈建利根本不在她身边,与她一起进去的是陈建利的姐夫,那段时间陈建利去了哪,孟洋和王志花都说不太清。在多份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中,只有魏某提到了陈建利和母亲旁观抢救过程。
但在王志花的记忆里,当天的事件过程与陈建利口供差异很大。王志花回忆,自从孩子被抱走后,她再也没能看见孙女,她不记得医生说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名词,她只记得医生说孩子是得了黄疸。她多次想进入新生儿病房看看孙女但始终未被允许,“医生说,我们身上有菌,不能进。” 无论是何原因,孩子的遗体确实一直保存在莱钢医院殡仪馆里,直至陈建利行凶后6日,才允许家属带走安葬。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王志花对孩子死亡当晚新兴派出所姜所长说过的一句话始终难以释怀,“他说有规定,不管是不是医院的责任,孩子的尸体都不能往回带,还说有犯罪分子利用婴儿尸体藏毒,我们藏什么毒啊?” 法庭: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剥夺他人生命
王志花对这一说法完全不认可,她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过抢救,自从孩子被送入新生儿病房,她再未见过孩子,直到最后一次李宝华准许她进入,她将孩子抱了出来,而那时陈建利根本不在她身边,与她一起进去的是陈建利的姐夫,那段时间陈建利去了哪,孟洋和王志花都说不太清。在多份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中,只有魏某提到了陈建利和母亲旁观抢救过程。 院方确认治疗零瑕疵 陈家不接受尸检索要赔偿
口供显示,陈建利承认,砍人后他威胁任何人不得上前救治李宝华,直至警方赶到,将其带走,但他自述杀人动机并不是仇恨李宝华,而是怨恨莱钢医院在处理他女儿死亡事件上的态度和做法。陈建利告诉警方,在事件协调的过程中,他一直没有伤害李宝华的想法,也没有去找李宝华的想法,是莱钢医院最终不与他协商,让他萌生了通过砍李宝华让莱钢医院付出代价的想法。 陈建利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陈建利打砸后曾前往新兴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打砸行为,但派出所将此案搁置,说要等医疗纠纷处理完再说。这两件事的处理本无必然联系,医院一直要求陈建利先处理打砸问题,再来谈医疗纠纷,令其感到医院是在拿这件事向他施压,心中十分憋闷。
来源:津云 5月5日,记者从陈建利辩护律师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5月9日开庭。
李宝华的妻子也曾在莱钢医院工作,是某科的一名护士,事发时她正在院内上班,事发后立即赶到现场,因所受刺激过大,事情处理完后她很快就离开了莱芜。同事们事后曾试着与李宝华的妻子联系,想去看望她,但李宝华妻子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过段时间再打,发现她已经换了号码。“我们都不敢联系她,她说不许我们和她联系,大概是想彻底和这里的生活告别吧,实在太伤心了,他俩是医院里自由恋爱的,感情非常好。”另一位李宝华妻子的前同事告诉记者。 参与抢救的医生魏某证言中提到,陈建利女儿刚开始口鼻出血时就派护士通知了陈建利,陈建利和母亲在儿科病房一起观看抢救过程约20分钟,而后李宝华将陈建利带入办公室,介绍病情后陈建利同意放弃治疗。
口供显示,陈建利承认,砍人后他威胁任何人不得上前救治李宝华,直至警方赶到,将其带走,但他自述杀人动机并不是仇恨李宝华,而是怨恨莱钢医院在处理他女儿死亡事件上的态度和做法。陈建利告诉警方,在事件协调的过程中,他一直没有伤害李宝华的想法,也没有去找李宝华的想法,是莱钢医院最终不与他协商,让他萌生了通过砍李宝华让莱钢医院付出代价的想法。李宝华最后大致就倒在最右边玻璃窗的下面
至此,陈振泉和孟书记都松了口气,他们以为这件事终于解决了,万万没想到,赔偿1万元的方案又被院方拒绝了,这一次曹科长没有给一直代表陈建利协调的陈、孟二人打电话,而是直接找到了陈建利,陈建利接完电话后,心情很不好。“那天他正玩电脑,接了一个电话,挂了电话我问他谁打来的,他说医院,不叫调解了,我问怎么又反悔了,陈建利说院长说按着(方言:放着),不叫办了。我看他挺生气的,就没再多问。”孟洋说。 协商很不顺畅,曹科长每次向院领导汇报反馈回来的信息一直是“院领导不同意”。为了尽快将事情解决,陈家人不断主动降低索赔金额,从最初的5万,降到3万5,降到1万5,最后变为1万元也接受。“9月底,我和村支部孟书记又去找曹科长,他说赔偿1.5万也不太可能,但医院每年有一个医疗事故保险无责任赔付名额,赔偿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果到了年底没有别的事,走这个渠道赔付还是有可能的。我和孟书记回去给陈建利做工作,我说咱不能指着这个事发横财,到时候把你交的2万保证金退给你,再赔给你1万,就这样吧。陈建利说‘行,你看着办吧。’”陈振泉说,“这个无责任赔付名额,医院的人不说,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这还不是协商吗?”
笔录显示,新兴派出所姜所长称21日晚听到莱钢医院的一个人说,卫计委有规定,凡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遗体应保存在医院,于是对陈家人进行了转述,之后,他未再对陈家人说过这样的话。 嫌犯否认故意杀人,却在去医院途中买刀、开刃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从女儿夭亡到凶案发生,中间经过了整整8个月,这8个月的时间里,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扭转结局,可惜,所有人都错过了。
医院当日的值班领导刘某和一位刘姓儿科主任及时赶到了现场,他们答应帮死者家属联系院领导,并多次拨打电话,但是直到晚22点前后,院领导仍未现身。“每次打电话都说在从济南回来的路上,济南到莱芜才多远的路程,怎么可能5个小时都到不了,这不就是骗我们。”陈振泉说。 但在王志花的记忆里,当天的事件过程与陈建利口供差异很大。王志花回忆,自从孩子被抱走后,她再也没能看见孙女,她不记得医生说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名词,她只记得医生说孩子是得了黄疸。她多次想进入新生儿病房看看孙女但始终未被允许,“医生说,我们身上有菌,不能进。”
孟洋回忆,孩子送去儿科后,还有个王姓护士给她送来一张打预防针的单子,让她以后给孩子慢慢打。 在“讨说法”未果后,他砸了医生办公室
据了解,李宝华是其父母的独生子,李宝华的妻子、父母均未向陈建利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口供显示,陈建利承认,砍人后他威胁任何人不得上前救治李宝华,直至警方赶到,将其带走,但他自述杀人动机并不是仇恨李宝华,而是怨恨莱钢医院在处理他女儿死亡事件上的态度和做法。陈建利告诉警方,在事件协调的过程中,他一直没有伤害李宝华的想法,也没有去找李宝华的想法,是莱钢医院最终不与他协商,让他萌生了通过砍李宝华让莱钢医院付出代价的想法。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陈建利的家属认为,要还原当日事件过程并不困难,查看监控视频即可。“庭审现场播放了陈建利追砍李宝华的完整视频,儿科病房到处都有摄像头,那为什么就不能公开2016年1月21日的监控视频呢?我们要求过很多次,莱钢医院到今天也不给我们看。”陈振泉说。
口供显示,陈建利承认,砍人后他威胁任何人不得上前救治李宝华,直至警方赶到,将其带走,但他自述杀人动机并不是仇恨李宝华,而是怨恨莱钢医院在处理他女儿死亡事件上的态度和做法。陈建利告诉警方,在事件协调的过程中,他一直没有伤害李宝华的想法,也没有去找李宝华的想法,是莱钢医院最终不与他协商,让他萌生了通过砍李宝华让莱钢医院付出代价的想法。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协商很不顺畅,曹科长每次向院领导汇报反馈回来的信息一直是“院领导不同意”。为了尽快将事情解决,陈家人不断主动降低索赔金额,从最初的5万,降到3万5,降到1万5,最后变为1万元也接受。“9月底,我和村支部孟书记又去找曹科长,他说赔偿1.5万也不太可能,但医院每年有一个医疗事故保险无责任赔付名额,赔偿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果到了年底没有别的事,走这个渠道赔付还是有可能的。我和孟书记回去给陈建利做工作,我说咱不能指着这个事发横财,到时候把你交的2万保证金退给你,再赔给你1万,就这样吧。陈建利说‘行,你看着办吧。’”陈振泉说,“这个无责任赔付名额,医院的人不说,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这还不是协商吗?” 在病历记录中,记者发现了“蓝光治疗”项目,证明患儿确实患有黄疸,专家表示,黄疸治疗与死因无关,不能因为有肺炎就不管黄疸了,黄疸加重发展为核黄疸后,会影响孩子的智力。
2016年10月3日,山东省莱芜市(现为济南市莱芜区)莱钢医院(现为济南市莱钢医院)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医惨案,一名叫陈建利的男子手持半米长的砍刀,砍死了曾经为他女儿诊治的儿科医生李宝华,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颅骨粉碎性骨折,案发现场惨烈。2018年7月27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建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否认故意杀人,却又买刀开刃,这样的说法显然在法院一审过程中没有被认定。 “案发当日我不在,看到群里的照片惨不忍睹。”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现场勘验报告显示,医生休息室和医生办公室内地面、墙面甚至天花板上均发现多处血迹及血泊。
长期医嘱单由陈家亲友曲某提供 从女儿夭亡到凶案发生,中间经过了整整8个月,这8个月的时间里,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扭转结局,可惜,所有人都错过了。
判决书显示,1月22日的协商会议上,除了有院方和家属,还有莱芜市医患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刘主任,和1月21日晚接到打砸报警出警的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姜姓所长。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但在王志花的记忆里,当天的事件过程与陈建利口供差异很大。王志花回忆,自从孩子被抱走后,她再也没能看见孙女,她不记得医生说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名词,她只记得医生说孩子是得了黄疸。她多次想进入新生儿病房看看孙女但始终未被允许,“医生说,我们身上有菌,不能进。”
但在王志花的记忆里,当天的事件过程与陈建利口供差异很大。王志花回忆,自从孩子被抱走后,她再也没能看见孙女,她不记得医生说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名词,她只记得医生说孩子是得了黄疸。她多次想进入新生儿病房看看孙女但始终未被允许,“医生说,我们身上有菌,不能进。” 来源:津云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陈建利一审宣判死刑后,陈家所有人都非常意外,他们认为陈建利杀人事出有因,且莱钢医院对这起命案负有难以推卸的责任,所有后果不该由陈建利一人承担。
无可辩解:尸检报告显示 13刀均深达颅骨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笔录显示,新兴派出所姜所长称21日晚听到莱钢医院的一个人说,卫计委有规定,凡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遗体应保存在医院,于是对陈家人进行了转述,之后,他未再对陈家人说过这样的话。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这一说法遭到了陈家多名亲属的否认。“那2万块钱怎么可能是我们主动交的?”陈振泉说,“当时派出所说,交了这2万块钱就不拘留了,还说如果院方原谅我们,钱会退回来,如果不原谅我们,就要让物价局评估,维修的钱从这里面扣,不够还得再交。”